森小附大使用者條款

森小附大使用者條款

誠摯歡迎及感謝您成為「森小附大」會員(以下簡稱「會員」)。

希望提醒您,會員權益及義務,除法律有強行規定外,雙方的約定皆記載於本《森小附大使用者同意條款》(以下簡稱「本條款」)。建議您完整閱覽本條款,詳細理解您的權益及義務。

「森小附大」之網站、APP、資料庫、線上影音平台、線上書籍平台或其他形式銷售介面,是由財團法人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營運之銷售平台(以下簡稱本平台),銷售所得全額於主管機關監督下,進行議題推廣、服務提供、教育研發、教育改革推動、人權議題推動、個案協助等非營利使用。
「森小附大會員」即為上開銷售平台的會員,並不限於單一銷售形式,未來仍可能擴展其他方式提供服務。

以註冊、申請、或其他方式表示同意成為會員時,即視同您已完整閱覽本條款,並同意與本會共同遵守此條款。

註冊義務、帳號密碼及資料保密

如果您成為會員的時間,是在2023年1月1日前,且未滿20足歲,或是在2023年1月1日後,且未滿18足歲,或受監護、輔助之宣告。則成為會員就視同您已徵得法定代理人、監護人或輔助人的同意。
但您的法定代理人、監護人或輔助人,如果得知您未經同意而成為會員,則可以選擇:
(一)補正同意。
(二)通知本會撤回您成為會員的意思表示,並請求於合理之相當時間內,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會員於登錄註冊時,應提供正確詳實且完整之最新資料,假如提供的資料有錯誤或不實,或原所登錄之資料已不符合真實;本會得暫停或終止對會員提供本平台之服務。如因此產生任何法律責任,由會員自行承擔。

會員應妥善保存自己的會員帳號或密碼,當會員發現或懷疑自己之會員帳號或身分遭他人盜用時,應該立即通知本會。

會員經由本平台服務而與本會以外之其他第三方廠商、團體或個人進行商品兌換、買賣、服務或其他交易者,其因此所生之法律關係僅存在於會員與第三方之間,與本會無涉。
會員與設備提供商、網路或電信商間之一切爭議,與本會無涉。
會員與第三方金流、銀行、金融服務業者、電子支付業者及其他金融或金流服務提供者之一切爭議,與本會無涉。

使用規定和條約

會員承諾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平台之服務,並承諾遵守相關法規,且不為下列行為:
(一)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平台之服務。
(二)透過本平台傳輸或散布電腦病毒或惡意軟體。
(三)未經同意擅自摘錄或使用本平台內任何內容之全部或一部。
(四)刊載、傳輸、發送或儲存任何侵害本平台或他人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益的資料。

本平台所使用之軟體、程式及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文字、影片、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架構、畫面安排、頁面設計等,均由本會或其他權利人依法擁有其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秘密與專有技術等。會員不得逕自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或進行還原工程、解編或反向組譯。若會員欲引用或轉載前述軟體、程式或 App 內容,必須依法取得本會或其他權利人的事前書面同意。如有違反,會員應對本會或其他權利人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

暫停或終止服務

本會不保證或擔保本平台服務穩定、不中斷,建議會員自行備份儲存於本平台之私人資訊。

會員違反本條款,或將其專屬權益讓與他人者,本會得不經催告終止其會員資格,並追究相關之法律責任。
會員得隨時通知本會終止其會員資格。

本條款或附約之一部無效或撤銷時,不影響其他條款之效力。
本會得於任何時間修改或變更本條款內容的全部或部分,會員於條款修改或變更後,仍繼續使用本服務時,即視為會員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該修改或變更。
前項條款變更自本會公告日起生效。

本會得於任何時間增加、刪減附約,亦得就各附約條款內容的全部或部分進行修改或變更,會員於各附約條款修改或變更後,仍繼續使用本服務時,即視為會員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該修改或變更。

會員責任

會員應自行承擔責任使用本服務,對於在本服務所從事的所有行為及其結果應自行負擔一切責任。若會員發生或可能發生下列情事,本服務不須事先告知會員,即可中止該會員使用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停用或刪除本服務帳戶、取消會員與本服務之間關於本服務的合約(包括但不限於依據本條款成立的合約,以下皆同),或採取本服務合理認為必要及適當的任何其他措施:

  • 會員違反相關法令、本條款、或任何個別條款;
  • 會員為反社會勢力或相關黨派成員;
  • 會員透過散播不實資訊,例如利用詐欺方式或勢力,或透過其他不法方破壞本服務的信譽;
  • 會員遭聲請被扣押、假扣押、拍賣、進入破產、民事重整或類似程序,或本服務合理認為會員的信用有不確定性;或
  • 會員與本服務之間的信任關係已不存在,或因上列第(1)款至第(4)款以外事由,使本服務合理認為本服務不再適合向會員提供本服務。

起因於會員使用本服務(包括但不限於本服務遭第三人對於會員使用本服務提出損害賠償請求),致本服務直接或間接蒙受任何損失/損害(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的負擔)時,會員應依照本服務的要求立即給予補償賠償。

舉報

倘發現任何違反本服務條款之情事,請通知本服務。

退費辦法

感謝您報名森小附大課程,為保障雙方權益,我們制定了以下的退款政策,請您提出退款申請前務必詳讀,以確認您符合退款資格、並已經瞭解您的退款狀態。

一、實體課:於實際場所舉辦,非線上參與之課程或活動。

二、直播課:將上述實體課之現場畫面或其他課程畫面,透過網路直播舉辦之課程或活動,不包含此類課程之重播服務。

三、線上課:森小附大製作之課程影像、上述課程錄影或以上述課程之重播、再製之影像舉辦,而可重複觀看之課程。

退費規定

      1.付費後至開課日前五個工作天申請退費,退回實際付費的90%費用。

      2.付費後至開課日前一天申請退費,退回實際付費的70%費用。

      3.單場講座、單堂課程或活動,於開課日當天及其後申請退費,不予退費。

      4.一期中包含多次之課程,開課後未達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之三分之一期間內申請退費,可退回實際付費的50%費用;已達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之 三分之一(含)以上期間申請退費,不予退費。

      5.如遇有不可抗力之情事(如颱風、地震、流行病等,標準依政府公告為準)致停課而申請退費,將扣除已支出及必要支出的費用,退還餘款;若主辦單位公告改期,則可選擇上課,或申請退還前述之餘款。

6.主辦單位保留修改、終止、變更課程、活動內容細節及視報名人數決定是否開課之權利。終止或不開課程時,應主動退還實際付費之全部款項;修改、變更課程日期時,應通知付費者,付費者可自由選擇繼續參與或全額退款。

範例:

A報名一門連續六週的週五上課的直播課程,7/6開課,實際付費1000元。

若於7/1前(含)申請退費,退回900元;7/5前(含)申請退費,退700元;於總課程時數之三分之一期間內,即第二週課程7/13結束前(含)申請退費,退回500元;7/14(含)後,則不予退費。

       依照繳費後課程的狀態與您的上課進度,而有不同的退款規定:     

      1.若您想退費的課程尚在預購期間:

         則您可以在預購期間結束前,提出退費申請,退回實際付費的100%費用。

      2.若您想退費的課程已經「正式開課」:

  • 付費後觀看任何付費內容,或下載付費內容之附件或講義者,皆不予退費。
  • 在付費後7天(含)內申請退費,可退回實際付費的100%費用。
  • 在付費 8-14 天期間申請退費,可退回實際付費的50%費用。
  • 在付費14天後申請退費,不予退費。
  • 若於正式開課前付費,則上述退費期間以正式開課時起算。
  • 若於預購期間付費,而遇提早開課之情形,即正式開課日期早於預購期間所說明的預定開課日期,則上述退費期間之計算,以預定開課日期起算。

範例:A實際付1000元,報名後,未看任一付費單元。

  • 若課程預購期間是5/1-5/30,預定開課日期為7/15,但於7/10提早開課。

若A在5/6報名並付費,於預購期間結束前,即5/30結束前,可申請全額退費1000元;或於預定開課日期後7天內,即於7/22結束前,亦可申請全額退費1000元;於預定開課日期後14天內,即7/29當天結束前,可申請退費500元;7/29過後,則不予退費。

若A在7/11報名,並在7/12付費。因為並非在預購期間報名,且在正式開課後,則付費後7日內,即於7/19結束前,可申請全額退費1000元;付費後14日內,即於7/26結束前,可申請退費500元;7/26過後,則不予退費。

  1. 一旦觀看了付費課程的單元內容、或者已下載正式課程內容之附件或講義,皆無法退款。因此付款或閱覽前,請務必透過試看內容確認您的需求。
  2. 一次報名多門課程,可以選擇只退其中一門課程。若因此不符合原優惠,則需重新計算新優惠的方案後,扣除差額,退剩餘款項。

範例:B因為報名兩門課程。享六折優惠,一門2000元,兩門共付2400元。今天因故申請其中一門課的退款,重新計算後,將扣除差額1600元,退款400元。 

  1. 退款時,只會退回您實際的支付費用,若報名時有使用優惠碼或折價券,將一併退回,優惠碼或折價券使用期效為原期效。

退費方式

信用卡繳費,以信用卡刷退處理退費。處理期效及退款方式依各間銀行或付款方式有所不同。

信用卡以外方式繳費者,以匯款方式退費。預計退款時間,約為申請退費後一個月內。

退費申請流程

請來信至 aufs@hef.org.tw ,標題使用『退款申請_課程名稱_您的姓名』,並於信件內容說明「訂單號碼、報名日期、申請退課之課名、報名者帳號、手機號碼、E-mail」。我們會以這封申請退費信件寄達的時間,作為您是否符合退課資格之依據。後續將由課務人員與您聯繫,確認後續退款細節。

報名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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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款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中華民國法律定之;因本條款所生事項涉訟時,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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