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小附大使用者條款
森小附大使用者條款
誠摯歡迎及感謝您成為「森小附大」會員(以下簡稱「會員」)。
希望提醒您,會員權益及義務,除法律有強行規定外,雙方的約定皆記載於本《森小附大使用者同意條款》(以下簡稱「本條款」)。建議您完整閱覽本條款,詳細理解您的權益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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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義務、帳號密碼及資料保密
如果您成為會員的時間,是在2023年1月1日前,且未滿20足歲,或是在2023年1月1日後,且未滿18足歲,或受監護、輔助之宣告。則成為會員就視同您已徵得法定代理人、監護人或輔助人的同意。
但您的法定代理人、監護人或輔助人,如果得知您未經同意而成為會員,則可以選擇:
(一)補正同意。
(二)通知本會撤回您成為會員的意思表示,並請求於合理之相當時間內,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會員於登錄註冊時,應提供正確詳實且完整之最新資料,假如提供的資料有錯誤或不實,或原所登錄之資料已不符合真實;本會得暫停或終止對會員提供本平台之服務。如因此產生任何法律責任,由會員自行承擔。
會員應妥善保存自己的會員帳號或密碼,當會員發現或懷疑自己之會員帳號或身分遭他人盜用時,應該立即通知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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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與第三方金流、銀行、金融服務業者、電子支付業者及其他金融或金流服務提供者之一切爭議,與本會無涉。
會員登錄資料須提供使用者本人正確、最新及完整的資料。會員登錄資料不得有偽造、不實、冒用等之情事(如:個人資料及信用卡資料),一經發現本會可拒絕其加入會員資格之權利,並得以暫停或終止其會員資格,若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律,亦將依法追究。會員應妥善保管密碼,不可將密碼洩露或提供給他人知道或使用;以同一個會員身分證字號和密碼使用本服務所進行的所有行為,都將被認為是該會員本人和密碼持有人的行為。
使用規定和條約
會員承諾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平台之服務,並承諾遵守相關法規,且不為下列行為:
(一)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平台之服務。
(二)透過本平台傳輸或散布電腦病毒或惡意軟體。
(三)未經同意擅自摘錄或使用本平台內任何內容之全部或一部。
(四)刊載、傳輸、發送或儲存任何侵害本平台或他人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益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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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註冊與否,會員及一般使用者在使用本會所提供之服務時,您應遵守相關法律,並同意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利或違法行為,此行為包含但不限於:
- 上載、張貼、公布或傳送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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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本服務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暫停或終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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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得於任何時間修改或變更本條款內容的全部或部分,會員於條款修改或變更後,仍繼續使用本服務時,即視為會員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該修改或變更。
前項條款變更自本會公告日起生效。
本會得於任何時間增加、刪減附約,亦得就各附約條款內容的全部或部分進行修改或變更,會員於各附約條款修改或變更後,仍繼續使用本服務時,即視為會員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該修改或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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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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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會員為反社會勢力或相關黨派成員;
- 會員透過散播不實資訊,例如利用詐欺方式或勢力,或透過其他不法方破壞本服務的信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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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會員與本服務之間的信任關係已不存在,或因上列第(1)款至第(4)款以外事由,使本服務合理認為本服務不再適合向會員提供本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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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
倘發現任何違反本服務條款之情事,請通知本服務。
退費辦法
感謝您報名森小附大課程,為保障雙方權益,我們制定了以下的退款政策,請您提出退款申請前務必詳讀,以確認您符合退款資格、並已經瞭解您的退款狀態。
【名詞說明】
一、實體課:於實際場所舉辦,非線上參與之課程或活動。
二、直播課:將上述實體課之現場畫面或其他課程畫面,透過網路直播舉辦之課程或活動,不包含此類課程之重播服務。
三、線上課:森小附大製作之課程影像、上述課程錄影或以上述課程之重播、再製之影像舉辦,而可重複觀看之課程。
退費規定
實體課、直播課
1.付費後至開課日前五個工作天申請退費,退回實際付費的90%費用。
2.付費後至開課日前一天申請退費,退回實際付費的70%費用。
3.單場講座、單堂課程或活動,於開課日當天及其後申請退費,不予退費。
4.一期中包含多次之課程,開課後未達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之三分之一期間內申請退費,可退回實際付費的50%費用;已達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之 三分之一(含)以上期間申請退費,不予退費。
5.如遇有不可抗力之情事(如颱風、地震、流行病等,標準依政府公告為準)致停課而申請退費,將扣除已支出及必要支出的費用,退還餘款;若主辦單位公告改期,則可選擇上課,或申請退還前述之餘款。
6.主辦單位保留修改、終止、變更課程、活動內容細節及視報名人數決定是否開課之權利。終止或不開課程時,應主動退還實際付費之全部款項;修改、變更課程日期時,應通知付費者,付費者可自由選擇繼續參與或全額退款。
範例:
A報名一門連續六週的週五上課的直播課程,7/6開課,實際付費1000元。
若於7/1前(含)申請退費,退回900元;7/5前(含)申請退費,退700元;於總課程時數之三分之一期間內,即第二週課程7/13結束前(含)申請退費,退回500元;7/14(含)後,則不予退費。
線上課
依照繳費後課程的狀態與您的上課進度,而有不同的退款規定:
1.若您想退費的課程尚在預購期間:
則您可以在預購期間結束前,提出退費申請,退回實際付費的100%費用。
2.若您想退費的課程已經「正式開課」:
- 付費後觀看任何付費內容,或下載付費內容之附件或講義者,皆不予退費。
- 在付費後7天(含)內申請退費,可退回實際付費的100%費用。
- 在付費 8-14 天期間申請退費,可退回實際付費的50%費用。
- 在付費14天後申請退費,不予退費。
- 若於正式開課前付費,則上述退費期間以正式開課時起算。
- 若於預購期間付費,而遇提早開課之情形,即正式開課日期早於預購期間所說明的預定開課日期,則上述退費期間之計算,以預定開課日期起算。
範例:A實際付1000元,報名後,未看任一付費單元。
- 若課程預購期間是5/1-5/30,預定開課日期為7/15,但於7/10提早開課。
若A在5/6報名並付費,於預購期間結束前,即5/30結束前,可申請全額退費1000元;或於預定開課日期後7天內,即於7/22結束前,亦可申請全額退費1000元;於預定開課日期後14天內,即7/29當天結束前,可申請退費500元;7/29過後,則不予退費。
若A在7/11報名,並在7/12付費。因為並非在預購期間報名,且在正式開課後,則付費後7日內,即於7/19結束前,可申請全額退費1000元;付費後14日內,即於7/26結束前,可申請退費500元;7/26過後,則不予退費。
【其他退款注意事項】
- 一旦觀看了付費課程的單元內容、或者已下載正式課程內容之附件或講義,皆無法退款。因此付款或閱覽前,請務必透過試看內容確認您的需求。
- 一次報名多門課程,可以選擇只退其中一門課程。若因此不符合原優惠,則需重新計算新優惠的方案後,扣除差額,退剩餘款項。
範例:B因為報名兩門課程。享六折優惠,一門2000元,兩門共付2400元。今天因故申請其中一門課的退款,重新計算後,將扣除差額1600元,退款400元。
- 退款時,只會退回您實際的支付費用,若報名時有使用優惠碼或折價券,將一併退回,優惠碼或折價券使用期效為原期效。
退費方式
信用卡繳費,以信用卡刷退處理退費。處理期效及退款方式依各間銀行或付款方式有所不同。
信用卡以外方式繳費者,以匯款方式退費。預計退款時間,約為申請退費後一個月內。
退費申請流程
請來信至 aufs@hef.org.tw ,標題使用『退款申請_課程名稱_您的姓名』,並於信件內容說明「訂單號碼、報名日期、申請退課之課名、報名者帳號、手機號碼、E-mail」。我們會以這封申請退費信件寄達的時間,作為您是否符合退課資格之依據。後續將由課務人員與您聯繫,確認後續退款細節。
報名須知
民法規定之無行為能力人(如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報名本課程,應由其法定代理人為之;限制行為能力人(滿七歲但未滿十八歲),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方能報名本課程。一旦註冊及代表「同意報名須知」,即表示您已經同意並願意完全遵守本報名須知所有內容;且若為民法規定之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則視為由無行為能力人之法定代理人代為報名本課程,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之法定代理人已同意報名本課程。
Facebook 資料刪除指示
根據 Facebook 政策,我們必須提供「Facebook 資料刪除指示說明」,如果您想刪除此平台上的 Facebook 登入應用數據,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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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點擊「移除」按鈕,即成功地刪除了您的應用程式活動。
本條款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中華民國法律定之;因本條款所生事項涉訟時,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